無照房屋雖已繳納房屋稅,並不代表即可成為合法建物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辦理房屋稅籍清查,發現納稅義務人建造違章建築物時,即會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房屋設籍設立事宜,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辦理設籍繳納房屋稅之後,無照房屋即可成為合法建物,其實不然。
該局進一步說明表示,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亦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若您對房屋稅之課稅問題還有任何疑間,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該局將派員竭誠為您服務及解說,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