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 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應於本(100)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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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有得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土地,請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分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期起開始適用。若您有不了解的地方或有疑問,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洽詢,該處將竭誠為您服務及解說,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關心您!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07-7410141
               岡山分處:07-6256811
              旗山分處: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