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退保人壽保險所領取解約金之收據應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投保人壽保險,如中途退保,保險公司會給付被保險人解約金,被保險人領取解約金所開立之收據,核屬銀錢收據的性質,應由保險公司依?件按金額的千分之四稅率貼用印花稅票;但如係由保險公司設置付款簿,由收款人在帳簿內簽名或蓋章以代替收據者,則由保險公司扣款後,代為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