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為何要繳納鉅額的使用牌照稅罰鍰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機動車輛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繳納使用牌照稅,如逾期未完稅,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將被處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所以未繳稅仍繼續使用(含行駛及停放公共道路,不論係交通警察路檢或照相逕行舉發,抑或被稅捐稽徵機關查緝人員查獲,除補稅外,並按應納稅額處1倍的罰鍰。

又機動車輛如已被監理單位註銷牌照或已報停、繳銷、註銷,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不論係交通警察路檢或照相逕行舉發,抑或被稅捐稽徵機關查緝人員查獲,除補稅外,再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