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100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了!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0年營業用車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本(100)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00年10月1日至100年10月31日止。繳款書已於本(9)月19日寄發,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稅單或收到後不慎遺失,可以打電話或親自到監理機關或車籍所在地之稅務局補單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可於9月26日至11月2日繳納期間內持繳款書至各地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代收稅款處繳納,繳款金額在2萬元以下可至統一(7-ELEVEN)、全家、萊爾富、來來(OK)4家便利商店繳納,亦可利用郵局或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繳納,及透過電話語音
、網路以晶片金融卡轉帳與信用卡繳稅。
稅務局說明:如對使用牌照稅有關事宜仍有疑問,請向該局消費稅科洽詢,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01至70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