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輕鬆取得電子發票專用字軌開立電子發票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具有使用電子發票資格,卻仍利用紙本發票字軌號碼來開立電子發票者,現在只要循下列申請程序,並留意申請及使用限制,即可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輕鬆取得電子發票專用字軌,並於該平台開立電子發票。
  一、請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申請書」,填寫相關欄位後向所屬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但總機構不可代分支機構申請。
  二、經稽徵機關審核通過後,次工作日即可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得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開立電子發票。
  國稅局提醒營業人,申請核准後賦予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若未使用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轉以其他方式開立電子發票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取消配賦其專用字軌號碼。
  利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得電子發票之專用字軌號碼,可節省營業人購買紙本的成本及時間,想瞭解更多的電子發票相關訊息,請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 http://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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