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加強應納印花稅之各項憑證檢查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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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為維護租稅公平,將加強應納印花稅之各項憑證檢查,檢查業者範圍包括營造業、建築業、土木工程業、承攬業、學前教育、汽車駕訓班、安養中心、醫院診所及補習班、建築師、地政士等執行業務者。 地方稅務局指出,101年之印花稅檢查,係檢查96-101年內書立之各項應稅憑證,營業人及各業者如有書立應納印花稅之各項憑證漏未繳納印花稅者,凡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於檢查日前自行補繳者,免予處罰。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屬「輕稅重罰」,印花稅稅率不高,但罰鍰倍數極高,一被查獲違反貼花及銷花之規定者,依情節輕重按印花稅法規定處罰5-30倍,本稅加罰鍰的租稅負擔反而變大。 因此,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儘速自我檢視相關憑證,如有漏未貼用印花稅者,儘速自行補繳,以免因小失大。您如有印花稅疑義,歡迎利用電話8226121轉13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