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土地公共設施未完竣前,未作農業使用,應課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都市土地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徵收田賦(目前停徵)。
該局指出,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土地,必須實際作農業使用,始有課徵田賦之適用,如空置或供非農業使用者,應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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