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營業人踴躍申請使用電子發票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因應數位經濟時代來臨,為提升企業營運效率以降低成本,並促進產業e化升級及我國電子商務之蓬勃發展,財政部已建置「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平台)」供營業人免費使用,並積極推廣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整合平台係提供營業人開立、傳輸、交換、儲存電子發票之資訊系統及其他相關之整合性服務,可供已申請加入平台服務之營業人使用;營業人於整合平台開立電子發票,如非屬經核准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且非屬經核准自行印製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者,還可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於整合平台開立發票,無須再向國稅局購買紙本發票,以節省購買發票之成本。
除上述功能外,營業人使用整合平台開立或接收電子發票,還可將發票資料轉成媒體申報或網路申報檔,辦理營業稅申報。目前高雄市國稅局正積極輔導營業人使用整合平台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如欲了解相關資訊,可洽轄區分局或稽徵所詢問,須進一步解說者,國稅局將視情況派員至營業人營業場所講解,或安排參加講習會,請營業人踴躍申請使用電子發票。【#075】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葉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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