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即日起執行營業稅選案查核,請營業人自我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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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表示,自98年4月1日起將針對轄區內加值率偏低、留抵稅額鉅大等異常及涉及虛報進項稅額、短漏報銷售額之營業人,進行營業稅選案查核。
該局說明,本項作業係執行「財政部98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除將對申報營業稅異常之營業人查核外,並將加強查核非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是否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基於愛心辦稅原則,該局於查核前,自98年3月1日至31日輔導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該局指出,將透過營業稅申報相關資料分析營業人進銷申報情形,對有明顯異常之營業人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以杜絕虛設行號發生及以不正當方法幫助他人逃漏稅情事;並針對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例偏高、取得不實發票,或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憑證提出扣抵,及應開立應稅統一發票卻開立免稅統一發票等異常營業人加強選查,營業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該局呼籲,營業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等違反稅法規定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受逃漏稅1至10倍之處罰。
(聯絡人:審查三科何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