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但一生以一次為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如規劃將多處住宅用地同時出售,除出售合計面積符合規定外,須在出售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出售前一年內無供出租、營業情事,並訂定相同契約日且在同一天向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即可視為一次出售並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納稅人如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