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自然人憑證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您的卡片是否過期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採用自然人憑證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您的卡片是否過期了!(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98年5月1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5月31日適逢星期假日展延至6月1日),網路申報自5月1日凌晨起至6月1日午夜12時止,全天候24小時均可上傳申報資料,不受辦公時間限制。以往採用自然人憑證申報方式的納稅義務人,應注意所持有的自然人憑證是否快到期了,依「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憑證政策」規定憑證有效期為5年,民眾可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http://moica.nat.gov.tw)「憑證作業/查詢憑證簽發情形」,查詢憑證有效期限或自行檢視卡片左下方憑證申辦日期。辦理展延方式可採有效期限屆滿前60天上網辦理或親赴任何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基於便民服務,無論採用線上抑或臨櫃辦理憑證展期均不收取費用。相關規定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二科林慕嵐,電話:04-23051111轉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