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區、保護區土地供非農業使用應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張貼日:2009/03/11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及保護區土地,限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徵收田賦(目前停徵)。因此,都市農業區及保護區土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已不符徵收田賦規定,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查詢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