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房屋屋齡已超過30年,非常老舊,為何還須繳納房屋稅?該分局表示,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課徵,而不是以屋齡新舊作為徵免標準。如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即可免徵房屋稅;而所稱住家房屋現值,係指整戶供住家用房屋之現值。但非供住家使用部分,則不得免稅。例如:房屋現值為新台幣9萬6仟元,同時供住家及非住家使用,住家用部分則可免徵房屋稅,至於非住家用部分則應按實際使用面積之現值課徵房屋稅。房屋現值會因折舊而逐年遞減,屋齡並非判斷房屋現值之單一標準,一般住家房屋如因折舊遞減,該年度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將免徵房屋稅,如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使用者,房屋現值雖在十萬元以下,非住家使用部分仍應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