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未申報案件已發單開徵!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機關團體結算及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之未申報案件核定作業已完成。據該局統計轄區內營利事業未辦理96年度結算申報應補繳稅款者計1,425件、金額14億2,997萬餘元,機關團體未辦理96年度結算申報應補繳稅款者計124件、金額759萬餘元,營利事業未辦理95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應補繳稅款者計3,163件、金額2億1,436萬餘元,合計核定補徵件數為4,712件,較前一年度5,562件減少15.3﹪,合計補徵稅額16億5,194萬餘元,較前一年度核定補徵稅額17億8,841萬餘元減少7.6﹪,上述補繳稅款之繳納期間為98年4月6日至4月15日。另核定應退還溢繳稅款者計2,495件,金額887萬餘元,該應退稅款將由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陸續辦理退還。
該局呼籲,稽徵機關已將上開應補繳稅款之繳款書寄出,營利事業於接獲繳款書後,應儘速向公庫繳納,以免逾期增加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之負擔;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轄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