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近期將展開查核營業人虛報出口冒退稅工作,特籲請營業人誠實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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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防止營業人利用虛報出口貨物方式冒退營業稅,以維護租稅公平,該局近期內將選案查核營業人申報零稅率銷售額冒退稅或虛增留抵稅額之案件,並納入98年度查核工作重點,俾有效掌握國家稅源。
國稅局表示:政府為鼓勵外銷,加強國際競爭力,營業人凡有銷售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額,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向稽徵機關申請退稅,惟近年來國稅局仍發現有部份業者藉著假出口的名義冒退營業稅,是該局特別呼籲營業人注意,如有虛報進項稅額、短漏報銷售額或利用出口冒退營業稅者,請儘速自動於98年3月31日前補報並補繳稅款,逾期如查獲營業人有前述情事,國稅局除追繳稅款外,將按所漏稅額處以1倍至10倍之罰鍰,營業人不可不慎。【#116】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莊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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