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地價稅農業用地清查重點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加強地價稅稅籍清查,本局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對於農業用地興建未作農業使用之建築物及農舍違法增建部分,展開清查作業,並維護租稅公平。
農業用地做農業使用,依據土地稅法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中),無需繳交地價稅。惟若變更做非農業使用,依法需於變更使用之次年按實際變更使用之面積改課地價稅。經清查需改課地價稅之土地,應自實際變更使用之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為防止不肖人士冒充行騙,本局現場勘查人員均一律配帶職員證以利識別。土地所有權人如接到查獲田賦改課地價稅通知函而有異議時,請於30日內向本局申明,本局會儘速派員複勘,以維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03)9325101~6轉222~228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03)9563072~4轉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