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才藝安親班收據應按金額貼用4?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才藝安親班、升學補習班、職業訓練班、健身院及技藝講習班等所開立的銀錢收據,應按金額4?貼用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指出,納稅人如需要印花稅票可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不過如果所需貼用印花稅票金額太大、數量太多,可至該局申辦印花稅大額總繳或彙總繳納手續,可免去黏貼稅票的不便。
申請彙總繳納,應先填寫「印花稅總繳(變更)申請書」,並附上總繳印模2份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經核准按期?總繳納者,於憑證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由立據人加蓋「本憑證印花稅總繳」,以每2個月為1期,於單月之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再將繳款書申報聯黏貼於申報表向地方稅捐機關申報。
地方稅務局特別說明,印花稅是憑證稅,採輕稅重罰,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額者,如經稅捐機關查獲,除了要補稅外,還要按漏稅額處以5倍至15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