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轉帳繳納證明書視同繳納收據請妥善保存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昇服務品質,現行繳納方式多元,已增至7種,即臨櫃繳納、 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信用卡繳稅、便利商店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納、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及約定轉帳納稅等,納稅義務人有多元的選擇方式。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如以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納、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及約定轉帳納稅辦理成功者,該局均會製發「轉帳繳納證明」寄予納稅人,該「轉帳繳納證明」即視同收據,請納稅義務人收到轉帳繳納證明時請妥為保存,為保障自己權益,請納稅人多加注意。
地方稅務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如對上述尚有任何疑問者,請電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