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期房屋稅將自5月1日起開徵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98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97年7月1日至98年6月30日)將自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為98年5月1日至98年5月31日止,因5月31日適逢週休假日,繳納期限順延至6月1日止。

該繳款書將於4月底前統一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按繳款書投遞地址寄發,民眾屆時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該局房屋稅科、納稅服務科或岡山分局、旗山分局房屋稅股、服務股,或逕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加?滯納金。

納稅義務人如對繳款書內容有任何疑問,可撥下列電話查詢:總局:07-7410141(分機117至124;137至145);
岡山分局:07-6256811(分機311-317);
旗山分局:07-6612021(分機111至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