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具虛設行號發票扣抵銷項稅額或申報成本費用,小心補稅送罰,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97年間與彰化地檢署聯合破獲虛設行號集團,該集團涉案家數計有216家,虛開發票3萬6千多張、金額382億6千萬元,取得發票之下游營業人更高達4千餘家,嚴重侵蝕國家稅政,並使無辜企業廣受牽連。 中區國稅局表示,虛設行號常以集團形式出現,藉由虛構之上下游交易,從中逃漏稅捐或牟取不當利益。一般企業即使有實際交易行為,若因疏忽而取得虛設行號開立之憑證,仍會面臨國稅局補稅處罰,甚至遭受地檢署的傳訊偵查,進而訴追刑責。該局時常發現營業人雖確實有交易付款之事實,但因未深入了解開立發票者是否為實際交易之對象,而發生違反稅法情形,終致遭受調查深感無奈。因此,該局特別歸納過去查核經驗,呼籲各企業注意以下利用虛設行號不法逃漏稅捐類型: (一)報稅代理人以虛設行號發票虛報進項稅額,藉機侵占稅款。 (二)營業人銷售貨物漏開發票,而另以虛設行號發票交付買方,逃漏稅捐。 (三)以二聯式收銀機發票換開三聯式發票販售,供他人逃漏稅捐或充當虛設行號進項憑證。 (四)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制度,自行虛設行號並虛開發票予關係企業列報成本費用,幫助逃漏稅捐。 (五)為規避稅負,無進貨事實而購買發票虛增成本費用,藉此逃漏稅捐。 (六)因行業特性,進貨未取具憑證,轉向虛設行號購買發票。 (七)購買虛設行號發票冒退稅款(含外銷退稅及固定資產退?)。 中區國稅局表示,本次查獲龐大虛設行號集團,對於嚇阻不法、保障國家稅收有顯著成效。未來更將加強透過全國資料庫選查異常案件,嚴加查辦蓄意逃漏稅捐之營利事業,為誠實的企業提供一個安心的交易秩序,以及建構優質的稅務環境。該局鼓勵營業人若有取得虛設行號發票情形,應在國稅局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可免遭受處罰;並呼籲營業人應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及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切勿心存僥倖而成為虛設行號共犯,影響國庫與自身的權益及聲譽。再度提醒您,小心提防哦!如有任何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提供單位:服務科李定年,聯絡電話:04-23051111轉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