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委託他人代繳稅款,應確認稅款已如期並全數繳納,以免遭侵占或挪用款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優良的稅務代理人可提供營利事業高品質的帳務管理服務,建立營利事業與稅捐機關的互信,也是徵納雙方最佳的溝通橋樑。但亦有少數不肖稅務代理人利用職務之便,以不法手段短報短繳該營利事業應納稅款並侵占差額、或未依申報期限繳納稅款而先予挪用,造成該委託之營利事業遭補稅又受罰。營利事業於委託他人處理帳務時,宜事先瞭解徵詢,事後小心查對,避免所託非人。 中區國稅局日前發現轄內某稅務代理人為客戶辦理營業稅申報時,以不實之進項發票扣抵銷項稅額比例偏高,而該事務所過去亦曾發生未按時替其所代理之營利事業報繳稅款之情形。經深入調查得知,該稅務代理人除以發票金額3-4%購買虛設行號不實發票外,另由其所代理之營利事業中虛開某一客戶之發票,充當其他營利事業之進項憑證,以短報短繳應納稅款並予侵占。該局統計,近年來查得遭此類手法侵占稅款的營利事業約有40餘家、損失達2千多萬元;最近仍發現少數個案,營利事業不可不防!否則,稅款被A還要受罰,真是得不償失。為了降低企業風險,該局提供三點查對的方法,以保障稅款並避免遭受處罰: 一查:審視繳款書收據是否確實蓋有銀行收款章? 二查:查對申報書是否蓋有稅捐機關收件章、申報書上應納稅額是否與繳款書及交付代繳之款項相符? 三查:利用工商憑證查詢申報及稅款繳納情形。查詢網址: http://tax.nat.gov.tw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中區國稅局特別呼籲,營利事業應確實檢視交付他人代為繳納之稅款與實際繳納金額是否相符,必要時可以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查詢,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李定年,聯絡電話:04-23051111轉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