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方式繳納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09/04/14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持有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的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間截止當日24時前,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網站(網址:http://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查詢參與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請至http://paytax.nat.gov.tw查閱。使用本項繳稅方式應自行負擔手續費10元,將連同應繳稅額一併由存款帳戶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