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 使用牌照稅繳納方式更方便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0年10月開徵,繳納期限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計1個月,稅捐局已提供多種繳稅管道,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於限繳期限內持繳款書至各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也可持郵局或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納稅,或是利用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及信用卡繳稅,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也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 ok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以上繳款手續費除了信用卡繳稅外,其他全部由稅捐機關負擔。
納稅義務人如對繳款書有任何問題,可以電話向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洽詢,聯絡電話︰ (03)5518141轉311至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