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 10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要開徵了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張貼日:2011/09/28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0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開徵,納稅義務人為營業用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請於收到繳款書後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稅捐局表示:牌照稅繳款書已於100年9月20日陸續寄發,如有未收到繳款書或收到後不慎遺失,可以電話向新竹區監理所稅費管理課或稅捐稽徵局消費稅科申請補發,聯絡電話分別為:新竹區監理所:(03)5892051轉406、402、403、405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03)5518141轉311至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