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出售多筆自宅用地可視為一次出售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但一生以一次為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如規劃將多處住宅用地同時出售,除出售合計面積符合規定外,須在出售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出售前一年內無供出租、營業情事,並訂定相同契約日且在同一天向稽徵機關申報移轉現值,即可視為一次出售並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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