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如何查詢所得資料?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李先生來電詢問:查詢97年度所得資料應攜帶何種證件?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有關查詢97年度所得資料乙事,依財政部98年3月4日台財稅字第09804512680號令頒訂「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資料作業要點」規定,作業期間為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止。故納稅義務人若有需要,可於98年5月1日至6月1日( 5月31日適逢假日)以下列二種方式查詢97年度之所得資料:
(一)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
(二)親自向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查詢或委託他人代為查詢。
1.親自查詢者: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並由稽徵機關列印載有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之申請書,經申請人簽章後查詢。
2.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並由稽徵機關列印載有同前內容之申請書,經代理人簽章後查詢。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