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可去便利商店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張貼日:2009/04/20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就近於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之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營利事業辦理97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2萬元以下者,於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得持現金及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自行登錄列印附有條碼之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惟每筆須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145】新聞稿提供單位:小港稽徵所 職稱:股長 姓名:張鈺釗聯絡電話:(07)8123746分機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