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張貼日:2009/04/20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金融卡,於98年4月30日24時前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為鼓勵並推動民眾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轉帳手續費由本局負擔。如對使用牌照稅事宜有疑問,可向該局工商稅科洽詢,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5分機,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洽詢,該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