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繳稅省錢又安心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各項稅捐逾繳納期限繳納稅款,每超過2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應納稅額的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被強制執行不僅影響己身信譽,還需額外負擔執行必要費用,實在不划算。
  該局提醒鄉親,每年固定開徵的地方稅有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11月份地價稅。該局再次呼籲,接到稅單時,務必記得依限繳納。
  納稅人如對欠稅情況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洽詢,電話:(089)231600轉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