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請多多採用網路申報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應自98年5月1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5月31日為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辦理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96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除特殊會計年度申報案件、清決算申報案件、簡易申報案件、逾期申報案件、會計科目特殊行業申報案件(如金融業、保險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申報案件外,均可採用網路申報(上傳截止時間為98年6月1日24時前)。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完成網路申報後,應於6月30日前將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網路申報總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未分配盈餘申報書(請依順序裝訂)及相關附件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財政部為增加便民服務及推動網路申報作業,97年度之非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獨資合夥申報案件或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申報案件,其無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第10頁附註九之其他各項相關文件及未申報投資抵減稅額者得免送申報書表;其餘申報案件之申報書表、附件資料、租稅減免證明文件及經會計師簽證核章之會計師簽證報告書,如經掃瞄上述相關資料文件後,得以光碟片代替紙本,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該局特別提醒您,多多利用網路申報,不必出門,在家就可完成網際網路傳輸申報,且傳輸申報的時限到最後一日24時前,快速又方便。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 黃淑賢,電話03-3396789轉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