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純供住家使用依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情況特殊者亦可按住家用稅率計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除了純供住家使用依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之外,有以下七種情況亦可申請適用:一、供住宅使用者,其自用儲藏室以及分攤之公共設施; 二、各營利事業單位附設之員工宿舍及其附設餐廳,與其他部分房屋使用情形有明確界線劃分者;三、供個人計程車及漁船登記之房屋;四、未僱用人員,免辦營業登記之家庭手工藝副業使用之房屋;五、空置未使用之房屋,其使用執照用途為住宅者;六、供立體停車場使用之房屋但未收費者;七、未合於免稅規定之安養中心,專供安養居住使用之房屋;八、魚貨承銷人及魚販,以住家房屋作營業登記,而營業處所在魚市場或消費市場者。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並按所適用稅率課徵之,房屋稅稅率有三種,本市住家用稅率為1.2%;營業用稅率為3%;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為2%,其中以住家用稅率最低,因此,適用住家用稅率所負擔的稅額最少,該局呼籲納稅人,所有房屋如果符合住家用稅率,請儘快向轄區稽徵機關申請,以節省稅負。
  
  民眾如想多瞭解房屋稅相關規定,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也可以上網至該局網址http://www.tctax.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