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其他)所得者,可採用網路申報執行業務(其他)所得收支報告表,您知道嗎?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自97年度起執行業務者,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如依規定應申報財產目錄、收支報告表者,可一併採用網路申報,可免再用人工填送,請執行業務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國稅局說:執行業務者,於採用網路申報收支報告表時,請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先申請網路申報通行碼: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點選左方「密碼申請」,輸入執行業務(其他)所得者之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及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依序鍵入相關資料即可快速完成密碼申請。
二、申報軟體之下載:利用網際網路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當年度執行業務(其他)所得電子申報軟體,軟體安裝後,即可依序建立執行業務(其他)所得損益計算表、收入明細表、財產目錄及薪資調查表等資料,並利用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傳輸資料辦理申報。
三、更正申報:於申報期間內可隨時透過網際網路重新上傳更正其申報資料,惟第2次以後(含第2次)申報上傳時,將覆蓋前次申報資料,同一日內更正傳輸資料次數以5次為限。
四、申報完成後,應於規定期限內,將聯合執業合約書、扣免繳憑單申報書等附件,併同綜合所得稅申報相關證明文件、單據及自行繳款資料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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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提供單位:資料科 職稱: 稅務員 姓名:黃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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