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係屬強制執行之標的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滯欠稅捐遭強制執行,凡屬納稅義務人之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或其他債權等,皆可能會被列為執行標的,予以強制執行;如果是鉅額欠稅戶也可能受出境限制。
  該局表示,一般民眾觀念往往誤認為欠稅執行標的僅限於現金,其實汽車或不動產仍可能遭查封拍賣。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於收到稅捐繳款書時如期繳納,以免因滯欠稅捐而遭強制執行。
納稅人對欠稅情況如有疑義,請洽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分機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