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營業用房屋變更住家用,別忘了同時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8年房屋稅於5月1 日開徵,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營業用房屋稅率為住家用稅率2.5倍。因此,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關係房屋稅額之核定,如有變更使用者,納稅義務人應依規定於實際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申報,以免實際使用情形與核課稅率不符,而發生多繳稅款或漏稅情事。
該局同時表示,原供營業用房屋變更住家使用,於申報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時,如房屋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土地所在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情事者,可同時向該局申請由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五十五)計徵地價稅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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