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網路及媒體申報的檔案格式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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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自98年8月1日起,營業人辦理營業稅網路或媒體申報時,須依據財政部98年3月18日修正公布的「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規定檔案格式辦理申報。
  本次修正主要是配合記帳士法修正及因應民國100年後3位數年序調整,增加「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檔」、「營業人直接扣抵檔」及「營業人進、銷項資料檔」等3個申報檔案的記錄長度及內容,詳細檔案格式及內容,請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http://www.fdc.gov.tw)或該局網站(http://www.ntas.gov.tw)下載「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運用。
  南區國稅局呼籲,營業人及代理申報業者及早因應,尤其是自行開發資訊系統產出營業稅申報檔辦理媒體或網路申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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