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檢查已展開,請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者,趕快補繳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縣稅捐稽徵處謝處長國堯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止逃漏稅捐,該處已於98年1月起在本縣各地展開車輛總檢查工作,截至目前止,計查獲使用牌照稅違章案件260件,補徵稅額231萬7,280元,裁處罰鍰360萬418元。請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納稅義務人趕快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該處表示:前項車輛檢查工作,是利用手提電腦,對轄區內大街小巷停放道路兩旁之車輛,或於道路上行進之車輛,查核有無欠稅,如有欠稅即拍照存證逕行舉發,依照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了要補繳本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報停、繳銷或註銷(含逕行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了要補繳本稅外,也要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因此,該處特別呼籲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納稅義務人,儘速至新竹區監理所稅費管理課或稅捐處消費稅課申請補發繳款書,繳清欠稅,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