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單健檢活動開跑了!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8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開徵,為期一個月;民眾於收到房屋稅單後,可先自行檢視課稅內容,若課稅內容有誤,例如房屋已拆除,可持原向主管單位報備之核准公文,申請停止課徵房屋稅;或原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已改按住家用,可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使用情形變更登記,房屋所在地為新竹縣轄區者,可持稅單至新竹縣稅捐稽徵處查詢詳細情形,或先以電話洽詢,電話:5518141轉分機711-713、721-723。
  凡未收到98年房屋稅繳款書或收到後不慎遺失者,請就近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新竹縣稅捐處財產稅課、多功能櫃台或竹東分處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