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私人開發之公共設施用地其地價稅之課徵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縣政府核准建築使用之兒童遊樂場用地該如何課徵地價稅?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ㄨㄨ縣政府核准建築使用之兒童遊樂場用地,雖為政府依法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惟其劃設目的並非留供該縣政府取得開闢,而係化工ㄨㄨ樂園遷建之用,其不具保留性質甚明,該土地地價稅之課徵,應無土地稅法第十九條按千分之六稅率計徵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