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之法定空地地價稅之課徵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ㄨㄨ地號地上建築物各樓層所有權人共有之法定空地,因被一樓所有人搭蓋建物作營業使用,其地價稅之課徵,除該搭蓋建物相連之同樓層部分應按一般稅率課稅外,其他共有人持分部分仍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