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舉辦娛樂活動應於事前向稽徵機關辦理登記或報備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凡是臨時舉辦的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均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如所舉辦的臨時娛樂活動是不收取費用者,也應該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稅務局提醒舉辦臨時公演之娛樂業者,依規定應辦登記手續並代徵娛樂稅而不作為者,除追繳稅款外,將處新台幣1千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