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列扶養親屬免稅額要處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所得稅結算申報開始,該局每年度補稅案件總是會發現不少虛列扶養親屬違章漏稅遭處罰鍰情形,納稅人申報所得稅,無論係本人自己填報或委託他人申報,該申報對納稅義務人直接發生效力,虛列扶養親屬免稅額,雖非故意,亦難卸過失之責,只要有產生漏稅情形都要處罰。
國稅局指出,根據以往該局查獲虛列案例,主要以虛列扶養已死亡親屬、或將其他親屬列報為自己子女等,該等虛列扶養親屬情形,國稅局透過電腦很快就能查出,如有漏稅情事,自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論罰。
所得稅申報期間,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人,申報扶養親屬務必要填寫正確,勿心存僥倖,無法親自辦理申報而須委託他人代為申報者,於申報完成後亦須詳加檢視,如發現有誤報情事時,亦應儘速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更正,以免被查獲遭補稅處罰,不得不慎。【#247】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料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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