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者,請留足存款備供提?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郵局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等)繳稅取款委託者(含網路、二維條碼申報及人工手寫採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者),該帳戶內請留足應繳納稅額之存款,備供稽徵機關提兌繳稅,以免因存款不足無法兌領而遭補稅並加計利息。
國稅局表示:採用郵局或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稅取款委託者,該局將於6月初起陸續提兌,請納稅義務人6月2日以後應密切注意銀行的存款餘額,是否足夠申報時應繳稅款之金額,備供被扣款繳稅,如果發現不足的話,應趕快補足,以免提兌無著,遭發單限期補稅並加計利息而引起不必要之困擾。【#254】
新聞稿提供單位:小港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李金燕 聯絡電話:(07)8123746分機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