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房屋稅繳款書請先確認納稅義務人姓名、房屋坐落及使用情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98年期房屋稅自5月1日起開徵,本縣房屋稅繳款書已全數於開徵前投遞完畢,納稅人收到繳款書時,務必先核對繳款書上所記載的納稅義務人姓名、課稅房屋坐落及使用情形等資料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請更正;經確認無誤或經申請更正已重新核發稅單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該局並提醒民眾,房屋稅係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依所適用稅率計課。因此,若有房屋實際供住家使用,但房屋稅單仍按非住家用稅率課稅者,應儘速至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以達節稅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