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通訊地址有變動應主動提出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每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有很多民眾因通訊地址的遷移,致繳款書未能收到而延誤繳稅,地方稅務局提醒您,如有新購土地、房屋或搬遷新址的情形,應主動告知土地或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更正房屋稅、地價稅之新址,俾繳款書能送達納稅義務人居所,並期使稅籍資料正確。
地方稅務局另指出:台灣省各縣市使用牌照稅因係委託監理機關代徵,若您的通訊地址有異動,除可通知地方稅務局辦理外,亦可直接至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辦理住址變更。
如您對地方稅有不了解的地方,請直接撥打總機03-8226121轉相關稅目洽詢,將有專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