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住址變更未收到房屋稅單,儘速申請補發。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部分民眾買房屋在契稅申報書上填寫的地址,是原居住舊址,且未同時勾選或填寫移轉後房屋稅繳款書寄送地址,日後辦妥產權登記遷居新址時,亦疏忽未通知該局更正,導致房屋稅繳款書無法即時送達。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98年房屋稅限繳日期至98年6月1日止,倘若您已搬遷新址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該局申請補發繳納,也可以電話告知房屋坐落或身分證號碼申請更正寄送地址,該局會立即辦理,以後房屋稅繳款書就會按新址來送達。房屋稅補發繳款書專線(089)231600轉282、289,可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