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加強清查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將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會同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或各級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地政機關人員,成立檢查小組,針對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之案件,展開檢查作業。
 
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依稅法的規定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但是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2)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3)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據該處表示,這次檢查的項目包括:土地有無按捐贈目的使用、有無違反各該事業設立宗旨、土地收益是否全部用於各該事業、捐贈人有無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法人章程有無修正等,如果違反規定,將依法追補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並處應納土地增值稅額2倍之罰鍰。

如需更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或上網查詢,該處網址為http://www.tpctax.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