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查詢之所得資料,僅為申報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之所得資料,未列於清單上者,仍應依法辦理申報。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於每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查詢其課稅年度所得資料,現行開放之查詢方式有下列二種:(一)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址http://tax.nat.gov.tw)查詢。(二)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委託他人到各地區國稅局或所屬的分局、稽徵所臨櫃查詢。
該局表示,查詢所得資料之範圍,以扣繳義務人或營利事業依規定於同年1月底前彙報稽徵機關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為限。但屬執行業務所得(格式代號9A)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應計入基本所得額項目之所得資料不包括在內。而納稅義務人查詢所得資料之對象,原則上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惟於課稅年度結婚、離婚或申請分戶提供者除外。

該局特別呼籲,我國現行綜合所得稅係採申報制度,納稅義務人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1項規定辦理申報並繳納應納之稅額。其查詢之所得資料,僅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之參考,如有其他來源之所得資料,未列於清單上者,仍應依法辦理申報,倘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應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處罰。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 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法務二科謝幸珒,電話:04-23051111轉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