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綜合所得稅使用網路申報者,相關證明文件,應於本(6)月11日前寄交國稅局!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98年6月1日結束,根據統計資料顯示,該局今年使用網路申報者已達60餘萬戶,估計已逾總申報件數60%以上。
  該局進一步說明,利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既快速又便利,若有依法必須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單據(例如:列報扶養親屬之證明文件或申報列舉扣除之各項證明單據),應於本(6)月11日前,逕(寄)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至於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等單據,則無須寄交國稅局,由納稅義務人自行保存即可。
  該局再次提醒,如果有依法須檢具之證明文件者,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給稽徵機關審核認定,避免時間一久,忘記檢附所列報之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相關證明資料,而遭稽徵機關剔除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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