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自7月起將進行印花稅檢查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日內將對最近5年內有書立各項應稅憑證而未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或繳納印花稅者,展開查核行動,若被查獲違反印花稅法規定者,依情節輕重,按印花稅法相關規定論處。
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印花稅法罰則相當重,為免被查獲受罰,請注意下列事項:
1.最近5年內曾書立應稅憑證,但尚未貼用印花稅票或繳納印花稅者,請儘快在本局檢查前,主動申請以繳款書方式繳納印花稅或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用。
2.印花稅票貼用後須銷花,且不得揭下重用,即應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處加蓋圖章註銷,但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連綴處為騎縫註銷,亦即不只稅票與稅票之連接處要蓋章銷花,而且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連接處也要蓋章銷花,才完全符合規定。
又地方稅務局建議納稅義務人若應貼印花稅票金額較大,且為避免銷花不合規定被處罰的風險,民眾可至地方稅務局或羅東分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方式補繳印花稅,若有印花稅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或印花稅承辦人服務電話9325101轉153及154,羅東分局9542226轉402。